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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立宗旨

本會由黨國先進許世英、楊森等諸位先進,秉承最高當局關心老人福利之旨意,創立本會,由於社會型態與家庭結構改變,目前以弘揚敬老要有好態度、陪伴要有愛心、孝親要有具體行動,工作目標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標:
1、運用組織力量,使老人在生活需要上能夠得到照顧。
2、舉辦老人各種休閒活動,並提供活動所需場所。
3、促進老人在生活上彼此互助,凡志趣相投者,適時聚會及觀摩參訪。
4、適應老人需要,舉辦文教、保健等學術講座與健康促進相關之座談。
5、鼓勵老人隨能力之所及,從事有益國家社會和諧之工作。
6、倡導敬老觀念,使老人在社會上獲得尊嚴與敬重。
7、對孤苦無依老人伸出援手,協助脫離困境。
8、持續推行敬老、陪伴、孝親,號召理念相同者,加入愛心行動行列。

二、創會沿革:
  本會係民國52年2月8日,奉內政部核准立案為全國性人民團體,內社字第263號函,發給立案證書,復於65年1月17日報奉台北地方法院北院劍法登字第1176號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。
第一屆(52年2月~54年5月),由前駐日大使,年高德邵的許世英先生,榮獲當選理事長,常務理事六位『楊績蓀、詹絜悟、杜負翁、高天成、黎聖倫、徐子明』,常務監事3位『楊森、朱佛定,陳九如』,會員319人。
第二屆(54年5月接任),由前四川省省長楊森將軍,榮獲當選理事長,常務理事6位『陸公任、潘仰山、杜負翁、徐子明、詹絜悟、孫學修』,常務監事3位『陳九如、龔寶善、 朱紹標』,積極發展會務、廣招會員,二年間,已增加至2000餘人。
第三、四、五、六屆(54年5月至66年11月7日),因理監事意見不一致,未能如期改選,至(64年10月12日)召開會員大會與理監事會議,選出理監事,推選理事長。
由楊森將軍當選,常務理事8位『黎聖倫、楊又曾、杜負翁、李世鏡、高越天、戴錫餘、胡牧球、潘仰山』,常務監事3位『李世賡(兼召集人)、蕭天石、胡守恆』,楊森理事長續任至66年5月15日病逝,享年96歲高壽,於66年5月18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, 推選常務理事戴錫餘先生代理理事長。
第七屆(66年11月7日至68年11月13日),由戴錫餘當選理事長。
常務理事8位『楊又曾、卓韻湘、胡牧球、高越天、徐遠威、劉明深、勞聲寰、潘仰山』,常務監事3位『李世賡(兼召集人)、蕭天石、胡守恆』,總幹事羅時審。
第八屆(68年11月13日至71年11月11日),戴錫餘再獲當選連任為理事長。
常務理事6位『黎聖倫、楊又曾、杜負翁、李世鏡、高越天、戴錫餘、胡牧球、潘仰山』,常務監事3位『李世賡(兼召集人)、胡守恆、胡獻昂』。
第九屆(71年11月11日),楊又曾先生榮獲當選為本會理事長。
第十屆(74年12月10日),朱季玉先生榮獲當選為本會理事長。
第十一屆(77年12月6日),黃毓俊先生榮獲當選為本會理事長,至78年11月20日黃理事長因健康因素請辭,經理監事會通過改選,由劉明琛當選,劉常務理事以生病為由未就職,復於同年12月19日推選常務理事王聯奎先生代理,至81年1月28日改選。
第十二屆由馬文忠先生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並於81年3月12日修改章程,增設副理事長一人,報奉內政部(81)內社字第8704348號函核准,乃於81年4月7日本會第十二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,選常務理事嚴畯先生擔任副理事長。
第十三屆(85年~88年),由馬文忠先生連任當選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雷天元當選。
第十四屆(88年~91年),由翟三貴先生榮獲當選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張駿德當選。
第十五屆(92年~85年),由洪玉綉女士榮獲當選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唐惠珍當選。
洪理事長接任一年後,因故向理監事會提出書面請辭,改選理事長,由黃仕桂先生,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接任二年後,因故提出請辭,因理事長任期剩下10個月,不滿一年,得不辦理選舉,由唐副理事長惠珍代理至任期結束。96年1月,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修改章程,理監事任期由四年改為三年。
第十六屆(96年1月~99年1月),由白秀雄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洪玉綉當選。
96年7月15日,白秀雄理事長因其他公務繁忙,懇辭理事長職務,因辦理老人節表揚大會事務繁重,翟常務理事三貴(前第十四屆理事長),榮獲高票當選,接任至99年1月任期屆滿。
第十七屆(99年1月~102年1月),由蘇興李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林萬吉當選。
第十八屆(102年1月~105年1月),由陳昭坤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彭聖師當選。
第十九屆(105年1月~107年12月),由翟三貴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劉瑞都、謝蓮懺上人當選。
第二十屆(107年12月~110年12月),由高火生榮獲當選本會理事長,副理事長由劉瑞都與蘇興李2位當選。

三、組織發展:
  本會成立初期,係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,67年因會員人數已增至3000餘人,乃修改章程,總會依會員住址,以30~50人,分別編成聯絡小組,每小組選出會員代表1人。
於67年10月10日舉行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(與慶祝第十三屆老人節大會合併舉行),爾後,會員代表每三年改選一次,以迄於今。
分支會會員代表產生,除每支會不論會員人數多少,均以代表1人為限;分會會員人數,每超過500人,增加選1人,但分會以不超過3位代表為原則。
目前本會會員代表,總數為79人。
本會理監事會,係三年改選一次,於會員代表大會中以無記名連記法票選產生,理事21位,候補理事7位;監事7位;候補監事2位,分別組成理事會及監事會,理監事互選常務理事7位,理事再由常務理事當中,選理事長1位和副理事長2位。
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,對內處理會務,並為會議主席。
監事會互選2位常務監事,1位為監事會議召集人。
依據本會章程,得於台澎金馬地區、縣、市設分會,鄉鎮設支會,高雄市分會,最早於民國56年2月15日成立,爾後各縣市及重要鄉鎮,陸續由地方熱心老人福利人士,紛紛申請成立分會或支會,目前已有22個分會,40個支會,會員人數總計38000餘人。

四、工作推行:
1、社會功能方面,本會為社會團體之一,時常參加社會公益活動,反映老人為念,並參加許多社團為團體會員,並適時結合其他人民團體,發表聲明,表達對某一種特定事件之態度,如發動會員捐款賑濟貧苦與震災物資,提出國是建言,慰問安老院老人,並常利用旅遊之便,到各縣市仁愛之家,榮民之家,以表達對老人關懷之意。
2、舉辦全國慶祝老人節活動,本會於民國55年報奉內政部55年9月8日台內民自第212393號函核准每年農曆9月9日重陽,定為老人節,並於當年老人節,由理事長楊森將軍主持第一屆老人節慶祝大會至67年第十三屆老人節, 邀請全國各屆聯合籌備,咸認為應擴大慶祝老人節,以倡導社會敬老、尊長、崇孝之風氣,乃自當年起,請各地方政府及公益團體推荐各地區『模範老人』與『敬老楷模』, 於慶祝大會中表揚,同時舉辦敬老月活動,截至108年第54屆為止,表揚模範老人與敬老楷模,受獎人數已有3665人,並發行長青特刊,將得獎人優良事蹟紀錄流傳,獲各界好評與鼓勵自助人助,推廣愛心行動、發揚敬老、陪伴、孝親,蔚為社會風氣。
3、舉辦敬老長青歌唱比賽,至108年已舉辦13屆,分青壯組(40-60歲)、長青組(60-70歲)和松柏組(70歲以上), 各組錄取前五名,每年參加比賽和頒獎典禮,陪伴之親友等,每年都有近千人共襄盛舉。
4、定期舉辦健康講座、四季辦理慶生會,鼓勵親友陪伴,實踐愛心行動。
每周一至周五,上午09-12時、下午14-17時,會所文康室,分別舉辦書畫班、合唱團、民族舞蹈班、攝影電腦與心靈成長講座等,為老人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