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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所購置與基金募集

本會成立之初,於民國53年,購得復興南路二段281號房屋一棟,作為會所,因場地實在太窄,65年6月9日經理事長在本會第五屆第五次常務理事會議時,指定戴錫餘、楊又曾、胡牧球、李世鏡、羅時審與劉翊伯等,組成專案小組,以戴錫餘為召集人,專責辦理會所「售舊換新」事宜,將復興南路會 所出售,並購買現址約75坪之新建房屋,於民國66年2月11日遷入,部分作為理事長與秘書辦公室,大部分作為老人文康活動休閒之用。

本會成立50年來,積極籌募基金,建立財務基礎,但迄今難如願,每年會務支出,總數約在300萬元左右,除利息與會員常年會費收入外,全仗主管機關與各界熱心人士贊助捐款,全數專款善用,但因每年會務經費籌募困難,因此基金仍難增加。民國79年,會友趙梅卿先生,將其龍潭附近土地捐給本會出售,得款608萬,全數捐給本會,做為老人福利基金,方能初具基礎;基金之利息,經報奉內政部,准予做為經常會務之用。

本會定期召開理監事會議,檢討系列活動成果,並由理事長與常務監事,每月查核月報表與收支憑證。協會辦理專案活動結束後,每項均在限期內,報請主管機關核銷,都符合規定,准予結案。